“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全体出动,对芦淞市场群内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和商户进行大检查,确保广大群众在芦淞市场群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干警们先后走访了三十多家市场,发现其中有12家市场存在食品摊贩无证经营情况,对市场内群众的食品安全造成威胁。
该院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芦淞市场群内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进行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检察官认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宁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场服务中心应该联合起来整治芦淞市场群内食品摊贩无证经营问题。首先,由区市场服务中心联系各大市场的管理公司,要求其市场内的食品摊贩到建宁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其次,由建宁街道办事处向登记备案好的食品摊贩发放登记证,并将登记情况反馈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芦淞市场群内的食品摊贩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抽检,并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消除芦淞市场群内食品摊贩的监管空白,消除市场内群众的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检查走访和发出检察建议,芦淞市场群内各大市场管理公司均意识到了自身对市场内食品摊贩管理的不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市场内食品摊贩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并建立健全市场内食品摊贩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安心。(通讯员 沁丰 刘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