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河北省邯郸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2017年,邯郸市被住建部列为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在部分小区、党政机关试点推行。目前,该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约为1500吨,主要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资源化利用率较低,潜在的环境危害也较大。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以法制的手段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为制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邯郸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共同组织了多层次的立法调研与立法座谈,召开了由商场、超市、宾馆、旅游景点、公园、街道、社区、居民和物业企业代表以及学校、幼儿园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根据座谈会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四次集中修改。8月30日,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0月8日实施。
《办法》共八章65条,分为总则、宣传引导、规划建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黄文泉 席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