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全市,《办法》突出重罚重奖机制,按每个火点10万元的标准,对农作物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行为进行重罚。
即日起,市蓝天办将采取无人机航拍及现场抽查等方式,对33个乡镇(街道)农作物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行为进行考核认定,并由市财政局按每个火点10万元的标准,对相应区县(市)进行资金扣缴,所缴罚金主要用于奖励禁烧成效较好乡镇及市、县有关部门。
《办法》考核对象
包括武陵区长庚街道、永安街道、东江街道、南坪街道、启明街道、府坪街道、穿紫河街道、丹阳街道、白马湖街道、芷兰街道、芙蓉街道、河洑镇、丹洲乡、芦荻山乡;鼎城区玉霞街道、红云街道、郭家铺街道;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石门桥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七里桥街道、白鹤镇;鼎城区斗姆湖街道、灌溪镇、石板滩镇、牛鼻滩镇、许家桥乡、谢家铺镇、草坪镇;桃源县陬市镇、盘塘镇、木塘垸镇等33个乡镇(街道)。
《办法》问责情形
辖区内被市蓝天办通报火点3处及以上的,由市蓝天办约谈当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区县被约谈乡镇(街道)达到2个及以上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当地区县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区县政府(管委会)被约谈2次及以上的,由市蓝天办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因露天禁烧工作不力,火点数较多,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县,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追究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作者 曹双春 通讯员 黄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