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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

2019-08-14    来源:中国网    

8月14日上午,在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持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今年,又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10%以上”作为2019年度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各县市区调整救助标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衡水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季铁庄同志,就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进行介绍。

据介绍,本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通过这样的安排,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的差距。

在测算保障标准时,以全省平均水平为主要参考依据,根据全市扶贫脱贫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继续实施差异化原则,主要划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个档次是基本档次: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年人的指导标准,略高于省定的要求; 第二档次:深州、安平、景县为第二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8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900元/年人; 第三档次: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为第三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00元/年人。

在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具体为: 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高新区、滨湖新区每人每月970元;深州、安平、景县每人每月890元;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每人每月800元。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高新区、滨湖新区每人每年6900元;深州、安平、景县每年每人6360元;武邑县、武强县、饶阳、阜城、枣强、故城县每人每年5730元。

季铁庄表示,截止6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水平均可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年人和4848元/年人,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781元和600元,分别增长了10.8%和1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了4792元/年人和3024元/年,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553元、120元,分别增长13.1%和4.2%。 (孙艳明 时迎春 )


[责任编辑:刘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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