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市行政审批局本着“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事项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的原则,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让政务服务管理上标准、上档次。
政务管理标准化。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监督考核等标准化建设,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制定《投诉处理指南》、《服务回访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监督。
办事制度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时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领办代办制》等便民服务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推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便民服务标准化。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将城乡低保、计生服务、保险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利用村级便民服务站,积极开展领办代办工作。(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