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吗?”针对常德市德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林琪易的疑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王黎进行专业解答:“可以同时享受。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加计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这是4月26日,常德市“创响三湘 减税降费进园区”活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宣讲会上的一幕。
当天,常德市“创响三湘 减税降费进园区”宣传周活动走进国家级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大厦,面向创新创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开发区近百家创新创业企业应邀参加。常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伟为活动致辞,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建中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常德市税务局所得税业务专家刚做完讲解,创新创业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便踊跃提问:“我们公司如果产生了1000万元的研发费用,到底能享受到多少所得税优惠?”王黎处长拿起话筒,从容不迫娓娓答来:“这位纳税人您好!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您公司1000万元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75%,也就是750万元,如果您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那么就可以享受到750万元乘以15%的优惠。”一旁,李建伟局长举起手机里的计算器:“也就是说,除1000万元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外,另外还可以享受到1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听到王黎处长和李建伟局长同时回答问题,纳税人纷纷点赞。
处长、局长带头回答问题,现场气氛骤然变得热闹,纳税人争相举手提问。随着一个个问题接连抛出,减税降费与创新创业不断激情相拥。
为增强活动的趣味性,随后,主办方还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减税降费政策知识抢答赛,由税务干部担任主持人,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知识提出问题,纳税人进行举手抢答,回答正确者还可获得一份精美的奖品。现场气氛热烈,答题踊跃,既有赛场的激烈,又有参与的乐趣,抢答赛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通讯员 贺斌 聂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