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县“大棚房”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排查,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的江南建材宗地属“大棚房”另案处理类,由于该地块位于富顺一中预留地范围内,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纳入拆除类。
2019年4月18日,富世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贡晨光科技园区管委会和富顺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大队协助江南建材宗业主开展拆除工作。现场拆除工作有序推进,镇政府组织力量将拆除的建筑垃圾运走后,实施打围以迎接省、市、县验收。
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依法强制拆除“大棚房”,对打击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对规范用地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通讯员 罗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