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论坛

兴隆县法院强制执行收回被长期占用病房

2019-04-19    来源:中国网生活    

“被执行人王某长达近三年时间占用病房,严重扰乱了医院秩序,侵占了公共利益。此次法院强制执行行动不仅制止了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而且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我代表县医院对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河北省兴隆县医院院长卢强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6年9月,王某就诊并入住兴隆县医院外三科17号病房52床,入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症、多发软组织损伤及高血压。住院后,王某以与他人有纠纷未得到解决并长期上访为由,不仅拒不缴纳治疗费用,且不办理出院手续,长期占用单独一间病房,造成医院资源浪费。兴隆县医院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于2018年1月诉至兴隆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搬出占用的17号病房,且不得妨碍医院对该病房的使用,并承担治疗相关费用69505.1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占用该病房。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进行多次劝说,耐心告知其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拒不腾出病房,涉嫌构成拒执罪,要承担法律后果。可王某一意孤行,丝毫不为之所动。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影响以及王某的抗拒强度,兴隆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江专门作出该案强制腾退方案部署,并联系公证处,保证腾退现场的公正公开。

2.jpg

2019年4月12日上午九时,常江局长率领执行法官以及司法警察前往县医院住院部,执行法官及法警按照部署方案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并电话联系稳控王某。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见证下,承办法官对现场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封存,并经被执行人同意,全部送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整个腾退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全程由公证处见证并录像。上午十一时,物品全部搬出,承办法官将17号病房交接给申请人,至此房屋腾退完毕。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主动邀请公证人员到场监督,全程公开透明,以实际措施强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体现了兴隆县法院执行局强有力的工作作风,向社会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兴隆县法院将继续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以高压态势全面打击、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吕德君 通讯员 王鹏程 王菲)

[责任编辑:郭海玉]
用心关爱  呵护成长
精准扶贫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