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时,当场查获一起酒驾且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兴隆交警大队挂兰峪中队民警在八卦岭乡草场村路段设卡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异常,民警将车拦停后进行检查。检查中,驾驶员无法出示其驾驶证,并且回答民警的问题支支吾吾,且呼吸之间酒气很重,民警立即将其扣留。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马某某还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马某某交代,他中午喝了酒,驾驶面包车由马兰峪至八卦岭方向送亲戚回家,他认为交警不会这个时间查车,钻个空档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被执勤的民警抓了个正着,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随后,民警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处以罚款1000元,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处以罚款10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