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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一男子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刑事拘留

2019-03-27    来源:中国网生活    

俗话说:“劝君莫食三月鲫,干万鱼仔在腹中”,然而,桃源县夷望溪镇的李某不仅食了,更为可恶的是,他居然在沅江使用电捕鱼,3月27日,李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桃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3月26日中午,桃源县夷望溪镇兴隆街社区群众向社区反映:有人在兴隆街附近沅水河段电捕鱼。社区负责人立即将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并带领社区干部和镇农牧站干部乘船追赶,在对岸发现高某的渔船上有发电机、电瓶等物件,但没有发现电捕鱼必备的逆变器、伸入水中的电线等物。在返回途中,又发现李某正在用电捕鱼设备捕鱼,大家和赶来的派出所民警一起将李某抓获。

经调查,高某没有使用电捕鱼,民警对其教育放回,李某对自己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由夷望溪派出所和水上派出所联办,3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通讯员 涂定平)

[责任编辑: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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