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兴隆县法院送达组干警张振宁、孙新艳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前期送达的过程中,发现被告谢某是癌症晚期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很多钱,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送达干警了解该情况后,立即向法警队队长张瑞华汇报,及时与该小区物业经理石某进行沟通,情理交织说服、疏导和协调该案。在送达干警地耐心劝说下,物业经理石某同意跟随两名干警到医院核实情况,探望被告谢某,并当场主动撤销了对谢某的诉讼,免去已拖欠的五年物业费六千余元,同时以石某个人名义资助谢某的孩子上学。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增多,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兴隆县法院党组对送达组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妥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的成功化解彰显了兴隆县法院送达组干警在院党组领导下的高素质作风,更体现了案件前期送达的重要性,同时也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减少了案件的司法成本,体现了司法公开公正及人性化的运用,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吕德君 通讯员 王菲 张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