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河北省承德县妇女工作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会议隆重举行,承德县法院立案庭荣获“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该院立案庭目前有干警9人,其中女性干警5人,承担着全院的导诉、案件信息录入、排期开庭、诉前调解等各项工作。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该庭巾帼们以女性独有的热情、耐心和细致接待每一位来院的群众,将为民司法落实到每个工作细节中。
“细”当先,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扎实推进落实“冀登”字号改革,对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纠纷,按照“一人一事一号”的原则一律以“冀登”字号立案,让当事人诉求在法院一次登记到位;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在当事人进行补正后及时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避免当事人产生误解。
“和”为本,努力实现定纷止争。依托“互联网+”诉非衔接平台,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依法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平台进行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登记立案,已达成调解协议,需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及时依法予以确认;对于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及时进行现场或视频指导。调解过程中,注重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柔”发力,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暖心服务窗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做到规范导诉、文明接待、热心服务,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耐心答疑解惑,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传播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