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大队持续推进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3月6日,兴隆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09分,大队民警在东环城路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在对一辆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果某脸色绯红、神情紧张,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6mg/100ml。在对其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果某持有C1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性质为货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驾驶员果某交代,中午朋友过生日,高兴就喝了点酒,觉得应该没什么事,交警大白天的还能查酒驾,存了些侥幸心理。但是还被交警拦截到,检查出酒后驾驶。
针对果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吊销果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面对处罚结果,果某懊悔不已。(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