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持续优化执行质效,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总结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李海金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江原原本本传达了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卫彦明院长关于执行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了2018年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任务。
2018年,兴隆县法院以保障民生权益为目标,充分发挥多元化执行举措,合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共执结案件1321件,执结率89.99%;执行到位标的款1.3亿余元,同比上升200%。与平谷、蓟州、三河、遵化、玉田法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召开联席会议7次,开展联动执行11次,有效破解异地执行难。积极开展“燕赵利剑”全媒体直播活动,共获网友点赞40万余次。执行绩效考核一直位列全省前二十名,位居全市法院首位; 荣获市中院集体二等功。
谢孟水院长充分肯定了执行局全体干警上年度的工作成果,并对2019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统一认识,凝聚共识,丢下成绩包袱,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能力建设,确保执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体执行干警要结合自身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不畏艰难,众志成城,用真真正正的执行业绩兑现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三是强化创新理念,着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要以网络查控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凝聚内外合力,最大力度执结新案、清理积案。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加强自身廉政意识。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廉洁自律,加强规范化执行,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吕德君 通讯员 王鹏程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