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木桥头村西公港,保洁人员正在水面上进行长效保洁作业。目前,该镇全面建立“河长制”,由党员担任镇、村两级河长,负责河道治理,并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谢尚国摄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刘诗平)水利部部长鄂竟平17日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已经实现河长“有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承担起河长制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各级河长开始履职,党政领导上岗,社会共治正在形成。
“通过实施河长制,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河湖状况逐步好转。”鄂竟平说。
“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下一步要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名实相副。”鄂竟平说,水利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河长制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即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管好河流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健康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