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阳大队连续查处三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上午9时许,海阳大队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勤务时,途经威青高速117km处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并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驾驶员李某神色慌张。经执勤民警查询,发现李某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注销状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下午15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东收费站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7XXX3的白色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经查询该车驾驶员王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10天的处罚。
16日上午9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西收费站,对一辆车黑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王某未能提供有效驾驶证,执勤民警经查询发现王某驾驶证注销,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了解,王某原本具备C1驾驶资质,但因驾驶证超分,逾期未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王某对其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证未审验或未换证会造成驾驶人的驾驶证被降级或注销,持有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将被注销其驾驶证。(通讯员 李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