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轮胎可能被捅了”8月18日下午3点半,李明拨打了烟台芝罘区幸福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既然报案,李明为何用了可能两个字。难道他对案情并不确定。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李明说,汽车轮胎的气门嘴完好无损,而左侧前后两个轮胎同时瘪了,他感觉太蹊跷。而令在场人不解的是,瘪了的轮胎打眼一看并无异样,如果是被人恶意捅了,应该在上面留下较明显痕迹。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明又告诉民警,他曾接到一个女子电话,说占了其车位,让他把车开走。然后车胎就坏了,他怀疑打电话的女子暗算了他的汽车。案件侦查就在一头雾水中展开了。
细心之下终有收获!民警勘查发现,轮胎侧面有数个破皮之处,虽不易觉察,但这极可能就是嫌疑人作案所致。打电话的女子果真就是作案人,她用的作案工具又是什么。
监控揭示,当日下午3时许,有一女子驾车来到现场,之后蹲在轮胎前。经缜密侦查不懈追缉,9月3日,嫌疑人李某归案。
据作案人李某交代,车位被占,我打电话给车主,他说20分钟以后过来,接着把电话挂了再也不接,我生气,就拿出别头发的金属簪子把前后轮胎扎破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通讯员 周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