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驾驶报废车、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当日18时许,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威青高速青岛方向进行例行巡逻时,在146KM处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询问情况,民警发现该车辆左后轮已经全部丢失,只剩下轴承露在外面,驾驶员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跑着跑着车轱辘就掉了。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杨某声称没带行驶证,这一行为,引起民警的怀疑,经查询后发现该车系报废车辆。
随后在民警询问下,该驾驶员说出了身份证号,民警在查询杨某驾驶证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c证,并无驾驶该重型货车资质,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民警立即将该报废车辆及驾驶员控制起来,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车是杨某花费4万元购买,刚从行村收费站上高速,面对询问,驾驶员杨某告诉民警,没想到买了个报废车,还被民警现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500元、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吊销驾驶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