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港收费站执勤,在检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时,驾驶室内有浓重的酒味,民警便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驾驶员始终不配合吹气,一直不停地喝水企图逃避检测,车内乘客也不断地向民警求情。在民警的多次警告下,驾驶员这才配合检测,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民警在对驾驶员进一步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证已经注销,属于无证驾驶。驾驶员这时才向民警承认,自己曾因为盗窃、肇事逃逸等行为已经七次被拘留,驾驶证也被注销,晚上跟朋友们喝了些酒便想开车来龙口海边游泳,没想到刚下高速便被交警逮个正着。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男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通讯员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