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今年3月以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始换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涉黑恶案件的集中审理、宣判工作提速。3月5日、6日分别开庭审理被告人姜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代某等十名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嚣张气焰,形成了打击涉黑恶犯罪高压态势。
3月27日、3月28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一审公开审理高某辉、郭某均等29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以郭某某、高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常德市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借故生非,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害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审理时间长,在上级机关统一调度部署下,武陵区法院制定了详细周密工作方案,与全市其他区县法院、武陵区公安分局、德山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以及巡特警支队及相关单位协同联动,安全有序地开展庭审活动,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
武陵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当事人亲友等百余人到庭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严格把握证据关、法律关,对2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高效进行。
本案将择期宣判。(邓友清 通讯员 李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