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犯罪行为。”2月25日,武冈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利用周末时间,专程赴衡阳市某职业学校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王某的辅导员和同学们展开调查。
“这是我们第四次对王某进行走访考察。”办案检察官华丽莎介绍说,“在前几次的考察中,社区工作人员和村民们大多反映王某变化很大,表现很好。”
2018年2月,未成年人王某因涉嫌轻微刑事犯罪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12个月。考察期间,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王某及其监护人,全面了解王某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和接受教育情况,监督改善监护帮教条件,协同社区、学校等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和具体措施,引导王某正确面对,争取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王某父母矫正教育方式,加强亲子沟通,营造正确教育、关爱子女的监护环境;督促王某定期向检察机关汇报生活和学习等动态情况,适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帮助王某重新回归正途。2月28日,因王某考察期内没有发生违法犯罪问题,且社区、学校对其改过自新的表现予以肯定,武冈市检察院依法向其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宽容不纵容,厚爱更严管。”该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清介绍说,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司法政策,建立健全专业化、制度化的帮教、监督、考察体系,帮助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重新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
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院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均未发生一例再犯罪现象。(通讯员 成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