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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法院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2019-02-26    来源:中国网生活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落细《条例》各项规定,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出台《关于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确保吃透摸准、学懂弄通《条例》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得到新发展。

——“上下”同步,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兴隆县法院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仉国忠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条例》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政治处、研究室全体干警组成。把《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先学深学,带动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再掀新高潮。

——“内外”兼修,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坚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做到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深刻领会《条例》的宗旨,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赋予的权利和规定的责任。真正把学习《条例》精神与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业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执行职权;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司法为民服务和保障民生,全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点面”结合,坚持对标实际落地生根。坚持把学习《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相辅相成。立足工作实际,将《条例》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学习宣传,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学习效果。紧扣《条例》内容积极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考试,考察学习效果,督促全体干警真正将《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菲)

[责任编辑:郭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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