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感谢安乡县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积极作为,与法院一道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使一起历时达两年之久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近日,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何某某,将一面绣有“民行检察为人民,公平正义守护神”的锦旗送到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19日,何某某在张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做工时,被装运混凝土车辆撞到,车轮从何某某的右腿及胳膊直接碾压过去,经医院抢救治疗后,法医鉴定“何某某构成九级伤残”。张某某在承担了住院治疗费4万余元后便对何某某置之不理,何某某无奈之下将张某某起诉至安乡县人民法院。2017年1月6日,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张某某应赔偿何某某医药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04441.15元,已支付的40877元扣除外,还应支付63564.1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为尽快得到赔偿,2017年1月17日,何某某向安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沟通,均未达成结果,导致这起执行案件陷于僵局。张某某因拒不报告财产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两次司法拘留,但张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何某某对法院的意见也逐渐加深,万般无奈之下,于2018年9月18日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法院进行执行监督。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受理此案后,承办该案的雷文彬检察官审查了何某某提供的申请材料,并调取法院审理此案的卷宗材料认真仔细地阅卷,且与办案法官多次沟通了解案情原委。经过走访知情人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确实家庭困难,其妻体弱多病,没有固定工作和经济来源,并且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一次性拿出执行款6万余元确实困难。但考虑到作为受害者的何某某受损实际情况,如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势必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痛苦,激化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同时,因判决一直未实际履行到位,何某某对法院的不满情绪逐渐上升,曾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雷文彬检察官经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发现本案双方有和解的可能,遂在很短的时间内,几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见面进行释法说理,并就相关问题与法院执行法官进行协调和沟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实际情况,一方面积极与法院协调为申请人何某某申请司法求助,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与双方耐心细致的交流,以本案的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大量的案例做说明,同时也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要务,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进行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握手言和。
2018年12月10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和安乡县人民和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张某某将所拖欠的案件款当场付清。一起可能导致长期申诉和上访的案件终于在2019年新年到来前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老百姓送来锦旗是对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莫大肯定。安乡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使监督权和执行权形成合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引导全社会形成接受法律、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谢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