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3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三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马成河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三河市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涉恶案件均做到了快速审理、快速判决,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
案件1、赵某等7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多次纠集马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尹某、王某某、杨某等人,分别结伙,在公共场所多次实施恶势力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另外,赵某等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赵某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属恶势力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尹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2、杨某某等三人诈骗、强迫交易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下旬,被告人马某、杨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租赁三河燕郊开发区某主题餐厅作为诈骗场所,由被告人马某出资租房并装修,被告人杨某某从事内部管理,负责看店、分配提成款、招募“酒托女”史某某(另案处理)、被告人董某等人、雇人放哨望风。被告人董某等“酒托女”假冒“键盘手”在网络上虚构的女性身份,以交男女朋友的名义,诱骗男性网友到该餐厅,以点单高额收费的方式,以低价红酒冒充高档名酒,骗取男性网友高消费。如被害人拒绝付款,被告人杨某某等人用语言及暴力相威胁,强迫被害人付款。自2018年3月23日至4月20日,多次实施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属于恶势力犯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马某有期徒刑二年。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件3、张某等五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等人,在公共场所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属恶势力犯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张某某一年三个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