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常德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开展优秀村规民(居民公约)约征集活动。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行村(居)民自治、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今年以来,常德市民政局一直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完善和修订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格式、制作标准、张贴要求都形成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多次深入到村、社区具体指导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
截止目前,常德地区1535个村和731个城市社区均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下一步,民政局表示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把实效性放在修订的第一位,充分发挥村(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和文明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刘泉全 通讯员 黄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