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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判决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2018-11-27    来源:中国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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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好几次,你们不是开庭,就是外出送达,今天终于见到了,真是太感激你们了。”11月26日,当事人程某手捧锦旗来到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对法庭庭长赵一和书记员艾思辰说道。

10月10日,北营房法庭庭长赵一和书记员艾思辰接待了泣不成声的原告程某。赵一庭长耐心安抚好程某的情绪后,得知原告程某与被告万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时约定将共同建造的房屋按份额分割,孩子归程某抚养,万某不负担抚养费。因万某身患疾病,急需用钱治病,将其分得的房屋出售给了程某并搬出了该房屋。但程某找到万某要求其配合履行过户手续时,万某直接拒绝并呵斥程某。程某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原告给被告的房款都是从亲戚朋友家借的,现在靠打零工供孩子上学,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果房子不能过户,再还不上亲戚朋友的欠款,就没法活下去了。赵一庭长了解情况后,即刻审查了起诉材料并决定立案,在当日将应诉手续送达被告。

因原告情绪持续低落,庭审结束后,赵一庭长加班加点写完判决书,可在给被告送达判决书过程中,赵一庭长和书记员艾思辰多次前往被告住所,均无人。赵一庭长仔细分析被告心理,因其患有重病,除了去医院治疗,到其他地方的可能性不大,存在躲避送达的可能。于是赵一庭长和书记员艾思辰又多日在天刚刚亮就在被告家门外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0 月31日早七时许发现被告家门打开,成功完成送达。在送达过程中被告万某及其姐姐对庭长赵一和书记员艾思辰各种埋怨和言语攻击,赵一庭长坦然面对、耐心释法,在其情绪较为平静的时候,赵一庭长将判决书宣判并告知被告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本案从立案到结案历时 21天,北营房法庭干警克服重重困难,始终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实效。(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菲 艾思辰)


[责任编辑:郭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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