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要求全体干警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让民营企业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
优化审判职能,助推企业发展。要最大限度地缩短涉企案件立案时间,加快立案步伐,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对涉诉民营企业案件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要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积极稳妥调处涉及经济转型、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纠纷,加大调解执行和解力度,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以最佳的方式得到处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强化执行力度,兑现合法权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要因案施策、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同时预留企业往来账户和必要资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要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努力兑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让民营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细化法律宣传,提升法治意识。要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形式的法律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普及相关法律条文和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引导民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范用工等法律规定;积极开展宣传讲座、培训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学习,全面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新措施;建立常态化的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定期通报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增强企业经营风险意识和防御风险能力。(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