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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语言生活解决时代需求

2018-10-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李宇明(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字表》实施5年来,整体看是稳妥有效的,特别在教育、科技、政务、新闻出版及国家信息化、国际交往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与《字表》研制一直秉承“语言生活”理念,广泛听取学界与社会意见,努力解决生活之需、时代之需,是密切相关的。

集历史之大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也是第一次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但是,何谓“规范汉字”?经过1955年以来的汉字整理与实践,规范汉字已经存在,但是如何给以明确界定?《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与颁布,正是对“规范汉字”的界定,将法律上的“规范汉字”落到实处。当然,《字表》之外还有一些字属于规范汉字,但那基本都是“罕见用字”,对法律的实施影响不大。

汉字整理的核心是字量问题。在几十年的汉字简化与整理中,相继出台了多个与字量相关的字表:《简化字总表》(1964年5月,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1986年10月,国家语委重新发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原文化部和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1月,原文化部和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国家语委、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国家语委、原新闻出版署发布)等。

这些字表,研制、发布于不同时代,研制人、研制理念、研制技术和文字生活等有同有异,故而每个字表都难以尽善,字表之间难免有抵牾之处。《通用规范汉字表》不仅集各字表于一身,而且还整合其理念、分析其研制时遇到的矛盾、处理其遗留问题。事实上,《字表》的研制,就是对各种汉字规范学说的大整理,对各个字表使用情况的大清理,对数万汉字的大盘点,对汉字间正异关系、简繁关系的大梳理,起到了集历史之大成的作用。

助力传统文化复兴

每个时期都有特定的文字生活。在《字表》研制时期,文字生活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传统文化的复兴。复兴传统文化,有特殊的文字需求。

文言文会较多地进入基础教育,古代诗词名句会更多出现在语言中。这就需要考察常用于教育的文言文用字,考察常用的古代诗词名句用字。比如《论语·为政》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輗、軏”是车辕与横木衔接的活销,亦称“关键”,今日已是博物馆之物了,但因孔子此言在谈论“信”时常被引用,故而《字表》应收“輗、軏”二字。

取名是一种传统,甚至还会涉及传统文化的阴阳五行。人们取名,常用到“堃、淼、昇、皙、喆”等异体字。恢复这些字的正体身份,符合人名用字习惯,满足人名用字需求,也体现对人的尊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生僻的政区名称用字曾被更改,如鄠(户)、盩厔(周至)、鄜(富)、郿(眉)、雩都(于都)、和阗(和田)、瑷珲(爱辉)、婺川(务川)、鳛水(习水)、鬰林(玉林)、亹源(门源)等。其实,在叙述历史时,常需用到更改前的名称,如“瑷珲条约”;很多地方为显示本地的悠久历史,也希望恢复旧名字。把一些字收入《字表》,以为叙述历史之便,以为恢复旧名之备,以为保留“地名文化遗产”之用。当然,政区名称用字是否应当恢复,需要论证;若要恢复,也须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

重视信息时代文字生活

《字表》研制时期,信息化初露端倪。信息时代对文字生活有诸多影响,当时能够预测的影响之一,就是原来非通用领域的用字,可能会时时用到。最为典型的就是姓氏用字、人名用字、地名用字、科技术语用字。医院就诊、银行存取、旅行住店、票证办理、驾车导航、出入海关等等,无不需要姓名信息、地名信息;在文化教育水平空前提高的当下,科技成果进入生活的速度加快,社会谈论科技的机会增多,科技用字很快就转化为社会用字。以往对这类非通用领域用字,收集不够,研究整理更是不够。这次《字表》的研制,不仅充分利用了人口普查资料和户籍地名管理部门、测绘单位的数据,还公开向全国征集姓氏、地名用字,通过多个学会(协会)和科学部门征集、研讨科技用字。

语料库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为《字表》研制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是《字表》研制的基础库,时间跨度近90年,覆盖55个学科。此外,还充分利用了北京语言大学“现代新闻媒体动态流通语料库”、研制者建立的“教育科普综合语料库”“儿童文学语料库”以及海内外的相关语料库。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查遍了当时能够得到的语料库。由此对现代汉语的用字量,对常用字、通用字的分级,对每一个字的使用频率和语料覆盖率等,都有了全面了解。过去《字表》收字,主要靠历史经验、专家感受和小样本的统计,而运用海量数据库做国家规范,此为首举。《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比预想的要少,但能较好满足社会用字需求,与语料库的运用至为相关。

《字表》发布后尚需解决的问题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效力在执行中,在社会生活里。《字表》发布后,还有些问题需要跟进,需要研究解决:

表外字问题。社会用字复杂多样,《字表》之外的字有时也会进入日常语言生活。对表外字的使用需要及时观察,对使用较多的表外字应及时研究整理,定期纳入《字表》。大型辞书的用字量往往超出《字表》,辞书的表外字使用,应有合适规定。处理表外字最大的问题是“类推简化”,应当专门研究“类推简化”的利弊及范围,制定专门规则。

字形规范问题。《字表》是字量规范,也隐含着字形规范。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字形根据是《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因历史条件局限,此两表的字形处理有不一致之处,需要统一;且汉字有数万之多,当对这数万之字进行整理时,也需要有统一而科学的字形规范。当年,《字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字形调整没有得到普遍认同。但这一问题总是需要妥善解决的。

汉字信息处理产品的跟进问题。今日的文字生活,主要通过汉字信息处理产品进行。姓氏人名、地名用字,直接关涉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政务、户籍、医疗、金融、教育、交通、通信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应自觉落实《字表》,尽量少让大众遭遇“名字尴尬”。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5日 10版)

[责任编辑: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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