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凿墙开“门”,不允许!图为强制拆除现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眼下,按自己的心意装修房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可如果您擅自凿墙开“门”那就要当心了,因为这有可能涉嫌破坏楼房的抗震性。这不,福建晋江一小区业主就因擅自凿墙开“门”摊上事儿了。
接到举报后,晋江市城管局立刻派梅岭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在现场观察到,原本只有一个门的套房被拆除墙壁,在该门的旁边又硬生生地凿出一道“门”。该项施工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也让上下楼层的居民苦不堪言。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该业主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破坏非承重墙开门,将一间房间改成两间房用于出租。
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市执法平台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业主自行整改。但事后发现该业主并未自觉进行整改,梅岭中队立即组织拆除行动,责令业主恢复原状。
有业主对此不理解,表示自己拆自家套房的墙,再说,非承重墙并不承重,拆了也不会有事,和他人有什么相干?为达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的目的和效果,执法人员现场说法。
据执法人员介绍,个别业主为一己之私,随意更改或者拆除非承重墙,以达到利益最大化。殊不知,相对于承重墙来说,非承重墙是次要的承重构件,同时它也是承重墙极其重要的支撑。“它至少要承受两部分载荷,一部分是墙体的自重,另一部分从结构上讲,非承重墙通常还是设计上的抗震墙。”,若一栋楼每户都将非承重墙拆除或者随意改动,将对整栋楼的抗震性产生影响,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该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晋江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晋江城市的快速发展,莅晋的观光客和流动人口增多,业主将不动产对外出租增加家庭收入无可厚非,但绝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代价,更不能触犯法律法规。今后,将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活动,督促物业加强对小区违建的监管。(作者 牛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