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县纪委监委10余名干部受邀旁听了该案的庭审。
被告人杨某案发前系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合议庭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听完庭审感受颇深,对法院的审判流程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以后更加规范办案、提取证据也很有启发。此外,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20余名干部代表也旁听了该案。(通讯员 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