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胡先生遇到了一起奇葩地交通事故,对于这突如其来地事故,他表示很无奈。日前,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当天晚上22时33分,胡先生驾车正常行驶在芙蓉路上,突然被左边沙港路冲出来的一辆白色小车迎面撞上,瞬间把胡先生撞懵了,随即胡先生下车报了警,不到2分钟,接警的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警员就赶到了现场,这时肇事的白色小车驾驶人也已经下车。经查,肇事白色小车驾驶人贺某,男,29岁,常德人,据他自己交代因夜晚驾车时走神,操作不当,就迎面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胡先生所驾驶的黑色小车。民警现场对肇事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并无酒驾违法行为。
最终,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认定贺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胡先生不负事故责任。肇事驾驶人贺某愿意承担事故责任,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无异议。(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