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李某申请执行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
2017年李某与赵某双方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并按习俗给付了赵某彩礼6.6万元及三幅黄金首饰。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后决定分手,并解除婚约。分手后李某要求赵某返还定亲彩礼钱及黄金首饰,但遭到赵某拒绝。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调解:被告赵某向原告李某偿还彩礼6.6万元及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手镯。赵某迟迟不予退还彩礼和归还物品。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执行程序。一看是婚约财产纠纷的感情案,沟通是最重要,承办人便联系李某询问为何不退还彩礼,得知双方均有付出,李某亦给赵某置办过很多物品,但李某绝口不提自己得到的,坚决要全额返还,两家商量不通后,李某直接拉黑了赵某的联系。
得知事情来龙去脉的承办法官,当即通知二人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进行调解,耐心向二人释法明理。听劝的李某不再执着,两人清算了在一起时的花销,李某接下张某带来的四万元,余下的愿意抵消在一起时张某的付出,并放弃了三金的索要。在张某坚持归还三金,给清财物后。李某终出具结案证明,自此李某申请执行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顺利执行完毕。(通讯员 陈婧 高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