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和临武县人民法院开展联合执行行动,在当地社区委员会的监督见证下,对临武县被执行人周某的房产进行执行评估勘验,确保了司法拍卖程序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7、8月,周某因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分别向邝某和罗某借款30万元、50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借期内,周某向两人支付清了利息,但借款到期后未归还本金。后经邝某和罗某起诉,法院判决周某分别偿还邝某和罗某本金及利息31.9万元和51.9839万元。在申请执行人邝某、罗某的申请下,嘉禾法院对周某位于临武县的一处8层楼的房屋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依法查封了该房产,目前已进入评估勘验程序。
为确保此次评估勘验行动的顺利进行,嘉禾法院与临武法院密切对接,提前掌握了该套房产的地理位置、建筑结构、住户及周某的家庭背景等情况,并就此次活动双方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执行预案。行动当日,在短暂的会面商讨后,嘉禾法院和临武法院出动法警、执行法官、司法技术人员等30余人前往被执行人周某家中。
进入现场后,被执行人周某未在家中。执行法官告知了周某的家人其权利与义务,并耐心地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法官助理认真做好笔录,法警确保现场安全可控,评估人员对室内财产进行逐一登记、拍照,部分干警全程摄像留证……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2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评估勘验顺利完成。
“此次评估勘验,将加速涉案执行财产的处置和变现,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嘉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平忠说,“我们将尽快对周某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和司法拍卖。下一步行动中,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临武法院的沟通对接,联合开展执行行动,共同助力解决‘执行难’。”(通讯员 雷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