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期间,陡子峪及黄酒馆中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9时17分许,开展执法行动的民警在兴隆镇大街路段将一辆二轮摩托车拦截,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是驾驶人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经查,门某某,兴隆县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还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民警现场普法教育,门某某才意识到自己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对门某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700元并扣留机动车。
事后,门某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遵法守规,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作者 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