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临澧县人民法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颁证仪式暨履职培训。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水明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黄新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丞等领导出席会议。会上对新任命的10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颁证、宣誓及业务培训。
颁证、宣誓仪式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工委主任鄢孝林宣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刘宪波等10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文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黄新春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随后,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做出庄严宣誓。
黄新春强调,对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祝贺,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陪审,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临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丞介绍了临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对如何做好一名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职提出了6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发挥好“裁判员”的作用。审判活动是一种国家管理活动,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陪审员参审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同样是行使国家赋予的裁判权,与法官行使的是一样的裁判职责。
二是要发挥好“辅导员”的作用。法院当前受案范围越来越广,牵涉的领域越来越多,而人民陪审员是由各方面的精英、专家人才组成,都会在各自熟悉的领域内为法官提供更专业的支持,从而使判决更公正、更合理、更科学。
三是要发挥好“联络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以其特殊身份参与审判,真切地了解、掌握法院裁判结果产生的全过程,能对法院裁判结果进行充分、客观地评价、宣传,从而为法院与社会的沟通架起了桥梁,铺平了道路。
四是要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一方面通过参与案件的陪审,接受相关专业培训,使自己的法律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积极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参审对法院工作,员额法官的艰辛有客观、全面的了解,从而向社会传播更多法院正能量。
五是要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
六是要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社会需要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务,法院需要了解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司法为民,需要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和评价,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法院工作,而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领域,将为人民法院提供更快捷、更真实的社会信息。
此次培训,安排了包括审判纪律和相关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民庭庭长陈芳、政治部副主任孙溢华结合审判实践、纪律作风分别为人民陪审员就民事诉讼相关知识及庭审技巧、专题讲座和人民陪审员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相关知识讲授课程,课程内容与人民陪审工作联系紧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既注重人民陪审员素养的提升,又专注对人民陪审实务技能知识的培训,使陪审员进一步熟悉庭审流程和陪审技巧,对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对法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将努力当好一名法庭的裁判员、民事调解员、司法监督员、沟通联络员、法制宣传员,争取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者 曹双春 通讯员 刘方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