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常德市部分电影院放映3D电影时存在不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的现象,6月3日,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会同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鼎城区消委、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消委、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集体约谈了市内5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影院。4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参加了约谈。
约谈会上,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张婕向参会者展示了部分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服务店堂告示照片以及订票提示截图,并详细询问了3D电影收费的相关情况。张婕还宣传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条款。
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认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其中就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张凌铭表示,电影院不为观看3D电影的消费者提供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电影院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
常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投诉举报中心、经检支队以及鼎城区消委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消委的相关负责人还通报了电影院存在的诸如“不告知播放广告、放映时间不准时、不得自带饮料和食物、柜台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其他侵权现象,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营者的消费维权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王磊从《合同法》的角度分析了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服务所承担的侵权责任。消费维权志愿者们也呼吁影院经营单位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谭玉龙表示,本次约谈旨在帮助被约谈单位正视自身的不足,助其更好地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中既要适应特殊群体的要求,也要满足一般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更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他呼吁影院经营者们增强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制意识,将经营的眼光放长远,要认识到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企业自身的正当利益。被约谈的单位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正视自身不足与问题,落实各项整改建议,尊重和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约谈过程中,参会的影院经营单位负责人就目前3D眼镜收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向市消委递交整改报告。(作者 曹双春 通讯员 张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