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一年轻驾驶人驾驶未年检车辆被查,当得知车辆要被扣留时拒不配合,不愿在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且不肯下车接受处理,民警在多次警告不理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
5月20日下午3时许,桃源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民警在陬市镇畬田村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车牌号为湘J28V**的黑色轿车被查出未年检,且有多达80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民警当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该车辆,在要求该车主在处罚凭证上签字时,该车主却态度傲慢,反问民警是那里的,拒不签字,还坐在车上不肯下车,不让民警扣留车辆。随后,民警多次向其警告,要求车主下车接受处理。在民警拉开车门催促下车时,该车主不得以下车,却仍然声称是自己的车,不是偷来抢来的,拒不认错。民警指出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接受处理。车主见民警态度强硬,又抓住车门把手准备强行上车不让其扣走车辆。在此情况下,民警只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随后,民警在检查该车时还在后备箱搜出两把管制刀具。
经查,该车主聂某某,93年出生,系桃源县架桥镇叶家坡村人,有吸毒史,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21日,民警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聂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作者 曹双春 通讯员 徐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