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缉布控平台再显神威,查获一台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牌号为“粤AV6***”的套牌机动车。
上午9时50分许,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大鲸港广场开展整治行动时,大队查缉布控平台发出警报:牌号为“粤AV6***”的白色宝马越野车存在套牌嫌疑。民警立即在前方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虽与“粤AV6***”牌号注册登记的车辆同款同色,但该车雾灯、车牌固封等与注册登记车辆存在明显差别,系套用他人号牌车辆。经询问,该车驾驶人胡某是借朋友车辆出行,对车辆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一无所知。民警又通过胡某电话与该套牌车车主取得联系,车主称自己是从二手市场购得此车,车辆年检、保险、过户等相关事宜均是委托二手车公司办理,从未想过该车居然会存在一条如此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向该车车主及驾驶人胡某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诫他们购买二手车不仅要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查验,还应对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清查,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最后,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收缴了该车套用的机动车号牌,将该车扣留至交警大队,对驾驶人胡某作出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3500元的处罚。(通讯员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