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确保全县公共场所领域卫生安全,河北省兴隆县卫生监督所自2019年4月15日至26日,开展为期10天的“四小行业”(即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浴店、小旅店、小歌厅)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四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禁烟标识、以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消毒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监督检查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专业技术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发放了卫生要求技术规范及兴隆县创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宣传资料,增强公共卫生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一步,兴隆县卫生监督所将结合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卫“四小行业”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和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确保全县公共卫生领域卫生安全。(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