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早上驾车上路,酒精往往仍存在于司机体内,这种情况下,司机会因酒劲未完全消除而感到疲惫,从而易引发违章甚至发生事故。4月24上午,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夜饮晨驾”。
当日早上9时15分许,荣乌高速蓬莱西收费站,一辆鲁A牌照的黑色轿车在检查点前停下,驾驶员与副驾人员互换了座位,民警发现后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换座的驾驶员王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王某表示头一天晚上喝了点白酒后回家睡觉,早上觉得没事就开车出去办事,在遇见交警时,心虚的他还是有所回避,最后被民警发现并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王某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及一次扣12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认定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通讯员 信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