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连续查处三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22日晚9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威青高速执行巡逻勤务时在117km处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存在违停违法行为,该车辆未开双闪、未摆放三脚架、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车辆人员信息进行检查。检查中一男子孟某声称是挡风玻璃起雾,自己不会操作空调吹风,于是停下车进行查看,当执勤民警要求孟某出示驾驶证时,孟某神色慌张言语闪烁并未主动出示相关证件,且孟某否认自己开车。执勤民警怀疑驾驶员孟某可能存在问题,经执勤民警查询并出示卡口照片信息,在证据面前孟某承认自己开车。根据孟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发现,孟某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注销,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据孟某称以为高速上不会有检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却被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23日12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西收费站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刘某声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该车引导至路旁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中,民警要求刘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但是刘某支支吾吾,不肯配合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在民警要求下,驾驶员刘某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配合民警查询。经警务平台查询后得知,驾驶员刘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下午18时许,执勤民警在海阳服务区巡查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苏CXHX7X的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副驾驶杨某称自己只是押车,没开过车,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并且眼神躲闪。经卡口信息查询,杨某驾驶过该车辆,随即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杨某出示身份证进行查验。经过公安系统查询,该驾驶员杨某持有的是C1证,并不具备驾驶货车资格。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称司机太累了自己就替他开一会,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到。随后大队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带至大队处理。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孟某、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耐心的向其讲解此种行为的严重危害以及恶劣性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孟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依法对驾驶员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至海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依法对杨某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通讯员 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