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一辆满载液化石油气罐的轻型普通货车在223省道常德市鼎城区路段违规上路行驶,所幸被巡逻执勤交警及时发现并截停,消除一起较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许,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223省道鼎城区十美堂镇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装载“煤气罐”的湘J333××轻型普通货车在道路上缓慢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及交通违法嫌疑。民警遂依法将该车拦停,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厢内装载了近30个装满液化石油气的“煤气罐”,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一旦发生意外,这些“煤气罐”极易发生爆炸,不啻于一枚枚“定时炸弹”,非常危险。经核查,该车运载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驾驶人李某也没有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称自己只是帮公司拉货的司机。
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运载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将该车移交给十美堂镇派出所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讯员 成浩 黄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