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一名来自河北省平泉市王土房乡的安姓老人接过儿子的赡养费,露出久违的笑脸。一件赡养案得以顺利执结。
安某今年64岁,妻子卧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二老缺乏生活来源,且常年需要治病吃药,生活困难。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履行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安某无奈将大儿子状告至平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向安某缴纳赡养费1万元。其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安某向平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大儿子和儿媳进行沟通,邀请村干部一同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既言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后果,又从亲情伦理角度晓之以理,即谈家风、也讲法治,即说孝道、也明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态度有所转变,同意积极筹措资金给父母赡养费并于2018年年末交给父亲5000元赡养费。此后,执行法官定期电话提醒,多次到申请人家中看望生病的母亲并安抚二老情绪。近日,被执行人委托妻子将剩余5000元赡养费送到父亲手中,父子之间的隔阂逐渐缓解,这件赡养案最终在一团和气中执结。(吕德君 通讯员 周煜 郭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