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连续查处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时许,民警在羊郡收费站对一辆别克牌小型商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刘某声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该车引导至路旁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中,民警要求刘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通过查询,该驾驶员刘某从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质问,刘某辩解称目前正在学习科目三,因临时有事,就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想到却被民警当场查获。
晚上21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勤务期间,在威青高速威海方向121KM处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经执勤民警检查车内没有人员,在民警的要求下两人返回车内,两人称因尿急于是在护栏外方便。民警对坐在驾驶室女子查验证件并询问该女子是否一直驾车时,发现该女子神情紧张,经公安系统查询发现该车辆系后排座男子驾驶,在民警询问下男子王某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在民警要求下,王某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配合民警查询。经警务平台查询后得知,该车驾驶员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王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李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