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大队镇内中队查处一起故意遮挡号牌同时伴有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早7时40分许,镇内中队民警在县城三道街泰顺洗浴附近开展违法行为整治中发现一辆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检查发现该车前面号牌被放倒,车后面号牌被卫生纸完全遮挡,驾驶员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该女子得知,驾驶员牛某某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故意将车辆号牌进行遮挡。随后,执勤民警通过公安应用平台系统进行核查,发现牛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在确定该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属实和当场拍照取证后,民警责令驾驶员牛某某当场将后面遮号牌的卫生纸掀开并把前面的车牌安装好,后对驾驶员耐心的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反复告知这种做法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种行为及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牛某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同时按照准驾车型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种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驾驶员牛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任何异议,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表示认同,表示今后绝对不会再犯此类错误,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