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丛法官为我的案子尽职尽责,让我能够如愿拿到我的执行款。从他身上体现了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彰显了法律的尊严,震慑了“老赖”,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光辉形象。”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河北省承德县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2016年春,刘某被邻居花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处花某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三万五千元。2017年花某刑满释放后,刘某多次要求花某履行赔偿义务,但花某一直未履行,刘某遂向承德县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丛法官和其他执行干警多次亲临办案现场,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终于将被执行人找到但被执行人仍拖延履行。在丛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履行债务,并当场签订履行协议。在被执行人按时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刘某专程送来了感谢信表达谢意。
承德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