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是别人的车,又不是自己的车,这也要贴实习标志?照你们这种规定,那我的实习标志岂不是只要开车都要带着?”4月1日,在安乡县深柳大桥东下桥处,一名中年女子气势汹汹地向现场执勤的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发出质问,且言语中带着侮辱性词汇。
当天15时40分许,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宣办民警在深柳大桥东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女司机张某实习期驾车上路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要求张某下车,向其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岂料,张某从下车那一刻开始便进入了“撒泼”模式,快速冲到开具罚单的民警面前发出连续质问,并诋毁诽谤民警贪污受贿、交警大队执法不公。张某全程情绪激动、抵触执法,周边群众好言相劝仍无济于事。
民警见状,一边对张某法律知识的欠缺表示无奈,一边心平气和地告知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相关法律规定,着重向其宣讲了“实习期驾车上路粘贴实习标志”这一法律规定的主要目的。然而,尽管经过民警一番宣教,该女子承认了自己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违法事实,却仍旧拒绝在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最后,民警根据“当事人拒绝签字,应当注明情况,并由两名民警同时签字确认”的条例,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执法,对女司机张某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通讯员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