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男子为索要赌债,找人非法拘禁他人,还逼对方写下欠条。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文某等人判处几个月到一年不等刑罚。
文某系湖南株洲人,今年40岁。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2014年才刑满释放,不到五年又犯事了。
2018年11月的一天,文某的好友聂某告诉他,陈某欠了自己的赌债一直没还,想请文某帮忙收回来。文某听到后满口答应,还叫上了郭某和易某,郭某听说是去收债,认为多叫上几个人总归会好些,便又叫来了“磊宝”、“帆伢子”、“列脑壳”、“新宝”(四人身份均不详)。
当日凌晨1时许,一行八人开车来到株洲市芦淞区1815线往渌口方向的老收费站,先由文某带上易某和“帆伢子”驾驶小车逼停受害人陈某的小车,郭某带上其他人驾驶一辆无牌越野车堵住陈某的车尾。
陈某的车被逼停后,文某等人将其强行带下车,一行人还对陈某实施了殴打。随后,陈某被强行带上聂某的小车,聂某等人带上陈某后开车来到株洲六桥,逼其打下欠条,还强行扣押了他的小车。直到凌晨4时许,陈某才被文某等人放回。
事后,因为文某等人办事得力,聂某给了文某9000元感谢费,文某自己留下1500元,剩下的不等额分给了其他人。案发后,陈某的小车被追回,经鉴定,陈的伤情系轻微伤。(通讯员 吉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