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至13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尚文带队赴广东省云浮市、茂名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以外地经验推动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株洲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李文波,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副主任赵卫民,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文中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倩生,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海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董艳德参加调研。
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自2018年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形成了具备一定成熟度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具体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提前介入、参与其中、进行指导,有力促进了立法进程,提升了起草质量。但始终有一些具体问题难以较好破解,困扰着立法团队。
此次重点调研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上、养殖专业户、散养户的规模认定及依据;规模以上、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在环保设施要求上如何分类规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及管理规定,搬迁整治如何补偿;引入第三方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定;政府对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的鼓励支持政策;集约化经营养殖的规定;政府和职能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职责划定;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准入条件的设定;畜禽养殖场的排放标准设定(排入农田、自然水体、山林)。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簕竹镇铁卢岗养殖小区和润田肥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邓尚文认为,云浮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保障群众基本利益,保护养殖户合法利益,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他要求株洲市有关部门认真消化吸收云浮市、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经验,运用调研成果,进一步打磨、推敲,精心设计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条文,推动立法下一步各阶段工作向前发展,立良法促善治。(通讯员 王琼辉 文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