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组织部紧扣“建设现代化产业新城、宜居新城”的战略目标,以园地融合服务发展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以聚焦“两个覆盖”、优化“三个服务”、强化“四大保障”(简称“234”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园区党建创新,更好地护航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两个覆盖”提质量
牢固树立“企业在哪里,党组织就有形有效覆盖到哪里”的理念,按照“抓两头、带中间”思路,不断巩固提升两新组织成果。全域摸底排查。从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街道等部门,抽调政治可靠、工作务实、作风优良的工作人员24人,利用20余天时间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进一步弄清家底、明确方向。坚持“四录四不录”原则,及时将两新组织、两新党组织、两新党员“三个基数”,高质量录入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平台,规范建立“五清”台账,切实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目前园区录入两新组织255家、党组织47个、党员320人。优化组织设置。成立两新综合党委,构建起党工委-两新综合党委-两新党组织三级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牢牢把握“三同步”原则,对已建的或应建未建的同步扩大组织覆盖,对有个别党员的采取区域联建、组团共建等同步加快组建,对无党员的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同步纳入指导,去年新建党组织5个、打造标准化阵地3个。同时,进一步加强空壳组织、僵尸企业、搬迁企业的排查梳理,及时撤销企业党支部2个。配强服务力量。突出党性修养、能力素质相匹配,从党群、工商等10个部门选派党建指导员39名,“驻点联片”全覆盖全过程加强两新组织工作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选聘两新党组织专职人员2名,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采取外培与内训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累计培训党务工作者106人次,不断修炼“内功”,提升工作能力。
优化“三个服务”促发展
始终把服务作为两新党组织工作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服务方向,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服务党员通道。注重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党员政治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推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园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两新党组织书记17名。扎实开展“三比双评一创”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34个,发挥岗位先锋,助力企业发展。组织开展学习“进支部、进企业、进车间”活动,积极引导企业认清宏观发展大势,引领党员职工凝聚“企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共识。扩大服务企业通道。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两新”党组织,由党工委组织部直接指导一批,由街道党委兜底一批,由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一批。整合经发、招商、科知等部门资源,多方联动,积极为“两新”组织提供宏观政策宣传服务、党建知识推送服务、项目资金争取服务。扎实开展“三提三带三争”活动,依托党组织持续发展生产力,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去年“七一”两新党组织荣获市区级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名、先进党组织3个。拓展服务社会通道。坚持发展共享、成果共享,全面实施“党建引领+”计划,扎实开展“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细化项目合作、销售联盟、岗位带动、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共建方案,园区14家两新党组织结对村居党支部15个,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开展志愿服务300余人次。园区“两新”党组织坚守责任、回馈社会,比如置信党委累计全额出资1100万元,在全市新建村级小学7所、村卫生室3所,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金华泰党支部成立专项帮扶基金,每出售一辆汽车按比例提取,累积提取资金12万元,帮扶困难学生30名,留守老人2名,贫困户2户;黄家沟建材联合党支部累计为贫困户捐赠资金9000元。
强化“四大保障”增动力
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推动两新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增强园区党建工作动力。强化领导保障。落实党工委园区党建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园区党建工作督查,每季度召开1次园区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工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社区、1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季度召开1次“两新”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联系恳谈会,每月帮助解决1件党建实事。强化责任保障。出台《经开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将“两新”党建与机关党建、基层党建有机结合,规范党组织建立、人员管理、阵地建设、党内活动、作用发挥五个基本面,梳理重点任务17项,建立年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考核清单,压实街道党委、行业部门及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层级化、落实规范化。强化阵地保障。按照“六有”标准,推动有条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化活动场所;对没有条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和联建党组织,对其开放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实行阵地联用、资源共享、集约服务。目前园区高标准、规范化建设两新党组织活动阵地29个,阵地联用6个。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税前列支、党费返还、财政补助等党建工作经费政策,并在省定一次性启动经费标准基础上,每个提高1.5万元。对企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按照党委500元/月、党总支书记400元/月、党支部书记300元/月标准给予工作报酬,从2015年起累计兑现活动阵地补助、工作经费、党务工作者报酬等资金86万元余元。(巴经开组)